天宁区初中语文教师发展工作室第三次活动通知
各成员:
依据工作室计划,围绕区域内初中语文新教学研究,决定开展工作室第三次活动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. 活动时间:2022年1月6日(周四)下午2:10-4:30,下午2:10前在四楼会议室报到;
二. 活动地点:常州市实验初中天宁分校
三. 活动内容:
执教人/主持人 | 课题 | 上课/活动地点 | 时间 |
刘卫 | 散文教学研讨 | 四楼会议室 | 第二节,2:25-3:05 |
陆女侠 | 写景抒情散文类单元教学 | 七(2)班 | 第三节,3:15-3:55 |
刘卫 | 评课 | 四楼会议室 | 第四节,4:00-4:30 |
备注:请老师们提前做好安排,准时参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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